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促進經營主體自由流動,解決企業跨登記機關遷移“往返跑、多次辦”問題,近日,內蒙古烏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優化營商環境、行風建設工作,印發《關于實施烏海市經營主體遷移登記工作“一次辦”的通知》,優化業務流程,統一登記規則,打通數據交互壁壘,通過“流程再造、精簡材料、優化系統、數據共享”,有效解決經營主體跨區域遷移登記“兩地申請、多次跑動”問題,對市域范圍內經營主體遷移變更(備案)登記實行“一件事一次辦”,實現“一地、一窗、一網、一次辦結”,全面提升烏海市經營主體遷移登記便利度。
一是優化向遷出地登記機關申請遷出環節。從經營主體需求側出發,重塑流程簡化環節,取消申請遷出環節,將申請遷入、檔案移交、變更登記三個環節整合為一個環節,將“遷入、遷出、變更登記”三套申請材料整合為一套,遷入、遷出登記機關均在烏海市轄區范圍內的,申請人自愿選擇向遷入地或遷出地登記機關提交《市場主體遷移申請書》,檔案遷移在遷入地登記機關與遷出地登記機關內部流轉辦理。同時,不再需要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改變以往企業遷移,申請人需要多次往返遷入、遷出兩地登記機關,提交遷入申請、遷出申請以及變更申請三套資料,并等待遷入地登記機關收到檔案后才能辦理登記,打造“一地申請、資料互認、內部流轉、一次辦結”的服務新模式,讓群眾就近辦理、“只跑一次”。
二是優化登記機關內部檔案移交流程。優化為“一地、一窗、一次、一個環節、一套材料提交”,實現線下企業遷移“跑一次”。遷入地登記機關收到《市場主體遷移申請書》后,對符合遷移條件的當場出具《準予遷入調檔函》并移交至遷出地登記機關(通過電子化方式先行傳遞,紙質版隨后寄送)。遷出地登記機關通過電子化方式收到《準予遷入調檔函》后,應立即將經營主體電子登記數據遷出至遷入地登記機關,并于3個工作日內移交該經營主體紙質檔案。《準予遷入調檔函》由遷出地登記機關留存。
三是將遷入申請與變更登記合并辦理。對符合遷入條件的經營主體,在遷入申請時,同時提交變更登記材料,登記機關應一并受理,減少申請人“跑腿”次數。遷入地登記機關在收到電子登記數據后,應立即為申請人辦理變更登記,不得以未接到紙質檔案為由不予辦理。
四是建立遷移微信工作群聯絡員制度。強化遷入、遷出登記機關協作,兩地登記機關服務窗口、檔案管理部門四崗聯動、精準對接、協同辦理,采用電話溝通、微信傳輸、雙向免費郵寄等方式,及時溝通解決業務辦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最大程度縮減申請人等待時間。制定《跨區域遷移登記操作流程圖》,統一事項范圍、資料標準、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檔案移交、免費寄遞等工作,推動登記服務更規范、更便利、更高效。
自從改革舉措的落地實施以來,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辦理跨區遷移登記37件,減跑動74次,為辦事企業帶來了實實在在獲得感和滿意度。(來源:烏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