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江蘇省缺陷產品管理技術中心網站消息,日前,無錫市蘇羚動力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向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了召回計劃,將自即日起:召回1、2023年5月18日期間制造的捷羚牌TDT605Z 型號電動自行車,涉及數量為14輛;2、召回2023年7月15日制造的捷羚牌TDT605Z型號電動自行車,涉及數量為56輛。共涉及數量為70輛。
本次召回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由于存在以下問題:
一、2023年5月18日制造的捷羚牌(TDT065Z):1、尺寸限值mm:鞍座長度超長為550mm;二、2023年7月15日制造的捷羚牌(TDT065Z):
1、整車質量,整車質量過重達68.5kg;2、充電器與蓄電池(蓄電池防篡改):有外設蓄電池托架;3、反射器:后反射器、腳蹬反射器不符合光學要求;4、照明:后尾燈不符合亮度值要求。
此次召回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存在的問題可能會導致:1、鞍座尺寸過長,便于載人載貨等超載行為,也存在一定安全隱患。2、整車質量過重會導致車輛運動慣性增大,影響操控和制動性能,剎車距離增加,極易發生交通事故,帶來安全隱患。3、外設蓄電池托架,為電動自行車違規改裝留存空間,可能導致改裝后的車輛超重或超速,存安全隱患;4、反射器光學要求不符合標準要求,會導致夜間在道路燈光較暗的路面上騎行,受到汽車等其他交通工具燈光照射時,反射器無法起 到有效警示作用,從而影響騎行者人身安全;5、后尾照明亮度不符合,夜晚無法提醒后方車輛或行人,易造成追尾事故,存在安全隱患。
無錫市蘇羚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將通過廠門口及各經銷商門店(1、濟南市槐蔭區浩翔電動車銷售維修店;2、山東棗莊市市中區小羚羊專賣店;3、山東棗莊市薛城捷羚電動車專賣店;4、濟南章丘市明水鎮捷羚電動車經營部;5、山東濟南捷羚電動車專賣店;6、江西宜春浦發電動車專賣;7、昆明官渡區臺鈴專賣店)發布召回公告,敬請消費者立即停止使用召回范圍內的產品,并聯系各經銷商進行維修,以消除安全隱患。維修方式如下:1、2023年5月18日制造的捷羚牌(TDT065Z):更換全新的符合要求的鞍座;2、2023年7月15日制造的捷羚牌(TDT065Z):拆除蓄電池外設托架以及加裝的鐵電池盒、隔腳,并稱重達到符合要求的整車質量值、更換全新的符合要求的后反射器、腳蹬反射器及后尾燈。消費者因本次召回所產生的郵寄等相關費用均由無錫市蘇羚動力科技有限公司承擔。
消費者可撥打無錫市蘇羚動力科技有限公司服務熱線(0510-88782890)進一步了解具體情況。消費者也可登錄江蘇省缺陷產品管理技術中心網(www.jssi.org.cn/c/zhaohui/)了解相關信息,或撥打江蘇省缺陷產品管理技術中心熱線電話(025-52245132),反映召回活動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或提供缺陷線索。此外,消費者還可登錄網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或關注微信公眾號(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