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天驕
針對自媒體“網絡水軍”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突出情況,今年以來公安部組織各地公安機關重拳出擊,開展偵查,成功偵破“網絡水軍”團伙犯罪案件28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7名,關閉涉案網站31家,關閉各類網絡大V賬號1100余個,涉及被敲詐勒索企事業單位80余家。
近年來,以一些自媒體為代表的“網絡水軍”違法犯罪活動日趨活躍,其打著“輿論監督”“法制監督”“社會監督”等旗號,與不法網站和少數媒體內部人員相互勾結,利用微博、微信公眾號、大魚號、百家號等網絡賬號,以及境內外互聯網上的自建網站和通訊群組,頻繁組織實施大規模有償發帖、有償刪帖、有償公關、有償操控輿論等網絡行為,涉嫌從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詐騙、非法經營、尋釁滋事、侮辱誹謗、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互聯網秩序,干擾國家對互聯網的正常管理,危害傳統文化、社會道德和公序良俗。對此,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對“網絡水軍”持續開展專項打擊,有力震懾了相關違法犯罪活動。
針對廣大群眾和受害單位舉報“網絡水軍”敲詐勒索問題,今年以來公安部迅速開展調查,查清“網絡水軍”灰色產業的人員構成、運營模式、盈利模式、活動特點,發現了一批違法犯罪活動線索。
公安機關調查發現,自媒體“網絡水軍”人員構成復雜,一是核心人員,主要包括網絡公關公司及其雇用的“寫手”和“水軍”。網絡公關公司是“網絡水軍”的幕后老板,負責接受“客戶”請求,策劃組織網絡炒作、有償刪帖等活動;“寫手”專職撰寫、提供炒作素材;“水軍”以網上有償發帖牟利。二是上游人員,即“網絡水軍”業務的需求者,主要包括廣告商、委托人、爆料人。廣告商通過“水軍”炒作提高其投放廣告的點擊量;委托人、爆料人提供炒點,通過“水軍”攻擊炒作指定單位、人員,達到某些訴求。三是下游人員,即“網絡水軍”業務的輔助實施者,主要由專業推手、小型非法網站運營者和知名網站“內鬼”構成。
據介紹,自媒體“網絡水軍”的盈利模式主要為有償刪帖,有償發帖,非法廣告宣傳,惡意傳播木馬病毒。自媒體“網絡水軍”敲詐勒索具有以下特點。一是作案手段隱蔽。一些“網絡水軍”團伙為規避打擊,將涉案網站搭建在境外,使用虛假身份辦理銀行卡、支付寶、財付通、4G網卡,已形成集假網站制作、假身份銷售、假銀行卡賬號辦理于一體的非法產業鏈。二是冒用新聞媒體名義,借助虛假新聞網站炒作。三是真假記者勾結串聯相互作案。真記者主要是借助其記者身份與受害單位接觸,假記者主要從事目標選擇、炒作等非接觸性工作,不直接索要錢財,而是通過“報刊費”“廣告宣傳費”“會員理事費”等名義變相實施敲詐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