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經鑒定,杭州海關此前在舟山口岸查扣的53.2噸聚乙烯顆粒實為“乙烯聚合物的廢碎料及下腳料”。依據《固體廢物鑒定標準通則》等規定,該批貨物屬于我國限制進口類固體廢物。因企業不具備進口資質,也沒有相關許可證件,海關將于近期依法責令其退運。
今年7月,寧波臨海某公司向杭州海關隸屬舟山海關申報進口一批聚乙烯。海關關員在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外觀長短不一,顏色與正常聚乙烯顆粒相比差異較大,且散發出陣陣難聞異味。查驗關員判斷這批貨物有較大固廢嫌疑,隨即對貨物取樣送檢。經鑒定,這批貨物屬于我國限制進口類固體廢物。
今年以來,杭州海關深入開展旨在打擊“洋垃圾”走私的“藍天2018”專項行動,加強風險布控,嚴格進口固體廢物監管,與環保、公安、工商等部門建立聯系配合機制,開展綜合治理,堅決將“洋垃圾 ”拒于國門之外。(蘇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