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83號(關于發布部分商品歸類決定的公告)
為便于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正確申報商品歸類事項,保證商品歸類的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58號)有關規定,海關總署決定發布2018年商品歸類決定(Ⅰ、Ⅱ)(詳見附件1、2),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有關商品歸類決定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其他相關規定發生變化的,商品歸類決定同時失效。
對部分因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而同時失效的商品歸類決定一并予以發布(詳見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1.2018年商品歸類決定(Ⅰ).doc
海關總署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