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阜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阜康市某酒店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嚴重食品浪費案
2024年1月23日阜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阜康市某酒店后堂洗碗間內存在大量剩余菜品,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阜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呼圖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呼圖壁縣某火鍋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7月15日,呼圖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呼圖壁縣某火鍋店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呼圖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3、呼圖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呼圖壁縣劍印象飯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7月26日,呼圖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呼圖壁縣劍印象飯店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呼圖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4、吉木薩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吉木薩爾縣某拌面館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案
2024年9月6日吉木薩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吉木薩爾縣某拌面館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吉木薩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5、木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木壘哈薩克自治縣某米粉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9月9日,木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木壘哈薩克自治縣某米粉店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的標識。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木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6、木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木壘縣某麻辣燙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9月9日,木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木壘縣某麻辣燙店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的標識。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木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7、瑪納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瑪納斯縣某餐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8月15日,瑪納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瑪納斯縣某餐館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引導消費者適量點餐。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瑪納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8、瑪納斯縣市場監管局查處瑪納斯縣某串串火鍋店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案
2024年9月4日,瑪納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瑪納斯縣某串串火鍋店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引導消費者適量點餐。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瑪納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王國榮 張曉文)